《扞卫雅各》:记忆中乖巧的儿子,不知何时已经成为一个陌生的存在

春天出版

文|威廉蓝迪

译|陈锦慧

1、 大陪审团

拉朱迪斯:请通报姓名。

证人:安迪.巴博。

拉朱迪斯:巴博先生,你目前的职业是?

证人:过去二十二年我在本郡担任助理检察官。

拉朱迪斯:"过去",那麽你目前的职业是?

证人:就"待业中"吧。

二○○八年四月,尼尔.拉朱迪斯终于传唤我到大陪审团作证,可惜为时已晚。对他的案子来说为时已晚,对他本人也是一样。他已经名誉扫地,大好前程从此付诸流水。

声誉受损的检察官可以暂时一瘸一拐前进,但身旁的同事会像狼群一样紧盯着他,为确保群体实力,他终究会被驱逐。这种事我见多了。原本看似无可取代的助理检察官,很可能下一秒就会被遗忘。

我一向喜欢拉朱迪斯,十二年前他刚加入助理检察官行列时,还是刚离开法学院的小伙子。当时他二十九岁,个子不高,发量稀疏,有一点啤酒肚。他一口暴牙,勉强闭嘴时,看起来活像被塞爆的皮箱,如果他缩拢起嘴唇,又像在生谁的气。

我以前常提醒他,别在陪审员面前露出那种表情——谁也不喜欢看臭脸,但他常常不自觉地站到陪审团面前,一边摇头、一边噘嘴,像个教书匠或传教士。这时所有陪审员内心就会涌起一股冲动,想投他的反对票。

在办公室里,拉朱迪斯精明圆滑,善于逢迎拍马。其他助理检察官经常取笑他,就连那些不会公开轻蔑检察官的相关人员也爱作弄他,比如警察、职员、秘书等,大家喊他"米尔豪斯",就是卡通剧集《辛普森家庭》里的呆瓜角色。

他有很多绰号:拉笨猪斯、拉肚夫斯、邪恶席德、英明朱迪,诸如此类。在我看来,拉朱迪斯这个人还好,只是太天真。他以自诩最良善的意图摧毁别人的人生,却不会感到一丝愧疚,因为他自认是在惩治恶徒。这就是所谓的检察官谬论:因为我指控他们,所以他们是坏蛋。

拉朱迪斯并不是第一个被这句话愚弄的人,所以我原谅他的自以为是。我之所以欣赏他,正因为他很怪,因为他那拗口的姓氏,因为他那一口暴牙(他的同僚如果牙齿长成那样,肯定会戴上昂贵牙套来矫正,而且当然是花老爸老妈的钱),乃至他那赤裸裸的野心。

我在他身上看到某种特质:即使被众人排挤,仍不屈不挠的隐忍下来。他显然出身劳工阶级家庭,决心为自己争取到其他孩子出生时含着的金汤匙。在这方面他跟我很像,只有这方面。

如今,他终于成功,或者说就快成功了。他从我手上接下这个职位,现在是首席助理,密德萨克司郡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第二把交椅,地区检察官的左右手,也是首席公诉人。这小伙子曾经跟我说:"安迪,我以后就是要变成像你这样的人。"我早该知道会有这麽一天。

那天早上在大陪审团室里,陪审员个个绷着脸坐在位子上,像极了斗败的公鸡。三十多个摆脱不了陪审义务的男男女女,各自挤在以泪滴形桌面充作扶手的课桌椅里。大陪审员任期长达数月,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很清楚自己的职责,他们很快就搞清楚这出唱的是什麽戏:起诉、伸出手指、揪出坏蛋。

大陪审团的工作并非审判,大陪审团室里没有法官也没有辩护律师,而是由检方一手主导。这只是调查过程,理论上也是为了约束检方权力而设,因为大陪审团可以决定检察官手上的证据是不是足以把嫌疑人带到法庭受审。如果证据充分,大陪审团就同意检察官起诉,检方等于取得进入更高一级法院的门票。

如果证据不足,他们会予以否决,案子就此胎死腹中。实务上,大陪审团多半同意起诉,鲜少否决。那是当然,因为他们只看到案子的其中一面。但在这件案子里,我推测陪审员知道拉朱迪斯手上没有足够证据,至少目前还没有。

案发超过一年,证据太陈旧、受到污染,发生了那麽多事情之后,真相一时难以大白。十四岁少年的屍体在树林里被发现,胸膛三个刀口整齐排列,彷佛被三叉戟刺中一般那已经是十二个月以前的事了。

但最大的问题不在时间,而在于其他的一切。一切都太迟了,大陪审团心知肚明。我也心知肚明。只有拉朱迪斯仍奋勇向前。他用那种奇怪的方式噘着嘴,查看黄色拍纸簿上的笔记,思索着下一个问题。

这招是我教他的,他脑袋里的声音也是我的:不必在乎证据有多薄弱,抱紧体制,遵循五百年来的游戏规则就对了,善用永远能主导交叉诘问的阴险招数,下诱饵、设陷阱、痛宰。

"你记不记得第一次接获里夫金命案消息的情景?"

"记得。"

"请描述。"

"我接到电话,第一通我记得是CPAC,就是州警打来的。紧接着又进来两通,一通是纽顿警局,一通是值班检察官。实际顺序我可能弄错,反正电话响个不停。"

"那是什麽时候的事?"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星期四,上午九点左右,就是屍体被发现之后。"

"那些人为什麽打电话给你?"

"我是首席助理,郡内所有谋杀案都要向我通报,那是标准程序。"

"可是你不会保留所有案件,对吧?你不会亲自侦办所有通报进来的命案吧?"

"不,当然不会,我没那麽多时间。我只保留极少数命案,绝大多数都指派给其他助理检察官。"

"但这次你决定自己来。"

"对。"

"你当场就决定要亲自侦办这件案子,或事后才想到的?"

"我几乎当场就决定了。"

"为什麽?你为什麽特别想办这个案子?"

"我跟地区检察官黎恩.卡娜凡有个默契,某些案子我会亲自处理。"

"哪一类的案子?"

"受瞩目的案件。"

"为什麽是你?"

"我是办公室里的资深助理检察官。地区检察官不希望重要案件出差错。"

"案件是不是受瞩目由谁来认定?"

"首先由我决定。当然还会跟地区检察官讨论,不过案件处理一开始都进展很快,通常没时间开会讨论。"

"所以你直接认定里夫金案会受到各方关切?"

"当然。"

"为什麽?"

"因为被害人未成年,而且案子发生在高级住宅区,被害人家境富裕。当时我们认为这件案子会爆发出来,会登上媒体版面,我们碰过几起这种案子。最初我们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哪一种案件,某种层面上,它看起来像校园命案,像科伦拜那种校园事件。基本上,我们只觉得这应该是个大案子。如果事后证明这只是一般命案,我就会指派给别人,不过在案发的几小时内,我必须确定案子处理得当。"

"你有没有告知地区检察官你有利益冲突?"

"没有。"

"为什麽?"

"因为我没有利益冲突。"

"你儿子雅各不是死者的同班同学吗?"

"没错,但我不认识死者,据我所知雅各也不认识他,我没听过死者的姓名。"

"你不认识死者。好吧。不过你确实知道死者跟你儿子在同一个城镇、同一所中学里的同一个年级就读。"

"对。"

"这样你还不认为你有利益冲突?你不认为你的客观性会受到质疑?"

"不,当然不会。"

"事后也这麽想?即便在事后,你仍然不认为当时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有利益冲突?"

"不,我的处理没有任何不恰当。我就住在命案现场所在的小镇,这有什麽问题吗?这其实是好事。在规模比较小的郡里,检察官通常就住在案发城镇,通常认识案件关系人,那又如何?正因为这样才更想逮到凶手,不是吗?这不是利益冲突。若从根本来看的话,我跟所有杀人犯都有冲突,因为那是我的职责所在。这是一件非常恐怖、非常残忍的罪行,我的职责就是找出罪犯,而我也决心要这麽做。"

"好吧。"拉朱迪斯低垂着眼看他的写字板。

他没必要一开始就攻击证人。毫无疑问,稍晚一点等我累了,他会再绕回这个话题上,眼下最好别把场面搞得太火爆。

"你明白你有权保持缄默?"

"当然。"

"你放弃你的权利?"

"很明显,我在这里,也在说话。"大陪审团吃吃窃笑。

拉朱迪斯放下写字板,似乎也想暂时搁置他的战略计画。

"巴博先生,安迪,我可以问你个问题吗?为什麽不行使缄默权?为什麽不乾脆保持沉默?"他没说出下一句:如果是我就会这麽做。我一度以为这是拉朱迪斯的策略,以为他在装腔作势,但他好像很认真。他担心我想耍什麽诡计,他不想被愚弄,不想被当成傻子。

我说:"我不想保持沉默,我希望找出真相。"

"不论后果如何?"

"我相信体制,跟你一样,跟在座所有人都一样。"呃,这不全然是实话。

我并不相信法庭体系,至少我不相信在这里可以找出真相。所有司法人员都办不到。我们都目睹过太多失误,见过太多不好的结果。陪审团的裁定只是一种猜测,通常是善意的猜测,然而光凭投票根本不可能区分真实与虚假。

尽管如此,我还是相信这种仪式的力量,相信它的象徵意义,相信那件黑色法袍与那座像希腊神庙似的大理石柱法院。我们举行审判时就像在望弥撒,我们一起祷告,祈求做出正确决定。不管上面能不能听得见,这些仪式都有它的价值。

当然,拉朱迪斯不喜欢这类严肃鬼话。他活在律师的二元世界里:有罪或无罪。他决心把我也套在那里面。

"你相信体制,是吗?"他嗤之以鼻,"那好,安迪,我们就回归体制,让体制发挥功能。"他投给大陪审团一个心照不宣、自以为是的眼神。

干得好,尼尔,别让证人跟陪审员勾搭上。你要去勾搭陪审员,去拉拢他们,跟他们温存温存,让证人在一旁乾瞪眼。我忍不住偷笑,如果可以的话,我会起立鼓掌,因为我就是这麽教他的。我八成有点本领,毕竟我把尼尔.拉朱迪斯培养成还算正派的检察官,何不享受一点作育英才的荣耀?

"那就开始吧。"我也开始向陪审团抛媚眼,"别瞎扯一通,谈点正经的吧,尼尔。"他瞟了我一眼,拿起黄色拍纸簿,浏览刚刚的笔记。

我几乎可以读出浮现在他额头上的思绪:下诱饵、设陷阱、痛宰。

"好吧,"他说,"我们来为那宗命案收拾善后。"

《扞卫雅各》剧集书衣版书封/春天出版社

(以上为春天出版社发行《扞卫雅各》书摘)

by dramaqueen

Last modification:April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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